既然内陆生意赚不到钱,那么只能投奔大海,在海外寻找商机。
于是他决定去做外贸生意。
我已忍受够了平庸的生活,我要把一生交给大海,我的结局已经注定,要么辉煌,要么灭亡,出发之前他喊出了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那句名言:
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
听着不像做生意,倒像去起义,实际上也差不多,因为当时做外贸生意是违法的。
在人类历史上,许多法律十分荒唐,引发的罪恶远比它消灭的多。在中世纪的不列颠,信错了教要抓去烧烤,偷几个瓜果就判你绞刑。中国也一样野蛮,婚外情沉潭剖腹,不敬皇帝全家抄斩,连拍马屁都可能拍出杀身之祸。洪武年间,有个大官上书奉承皇帝,正好碰上朱元璋心情不爽,说他别有用心,立马推出午门砍了脑袋。
当时有条荒谬的法律就是“片板不准下海”,否则一律杀头。(《大明律》中规定道:“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
所谓人心似铁非似铁,王法如炉真如炉,皇帝一个兴起,渔民连出海打鱼都不行,但高压之下,也带来了巨大的商机,所谓风险越大,收益越大。
汪直知道这是条不归路,所以他在选择这条杀机重重的黄金大道时问了自己
3个问题:第1你有什么,第2你要什么,第3你能放弃什么。
对于多数人而言:有什么,很容易评价自己的现状;要什么,内心也有明确的想法;最难的是,不知道或不敢放弃什么——这点恰能决定你想要的东西能否真正实现,没有人可以不放弃就得到一切在想清楚这一切后,他决定为了发财的理想,豁出为了摆脱残酷的现实,他决定放手一搏,大不了贱命抵之,这是一个用成绩说话的世界,赚钱才是硬道理,赚不到钱,说什么都白搭。
想通了,他便上路了。
下海的那天,轰雷翻滚与歌起,暴雨汪洋共酒腾。
汪直指天盟誓,今生今世,要么出人头地,要么人头落地,
当一个人失无可失的时候,就是他得到的时候。
嘉靖年间是个好年头,国际市场繁荣,外贸生意兴旺。
汪直先低价收购天朝的丝绸瓷器,然后高价运到东南亚倒卖,大海茫茫,预示着他的广阔前程,果然,几个来回,他就发了。
此时的他假如就此收手,是可以过上从小梦想中的地主生活的,但他没有这么做,不是他不想收手,而是他无法停手。
康德说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可以不做违心之事。我还要加一句:可以不说违心之话。
汪直既然做了违心之事,就必然怕别人说违心之话,他要是金盆洗手衣锦还乡,随便哪个环节没打得通透,就有被举报的风险,违抗皇命干走私发家,那就是人头落地全家充军的残酷景象。
在那个危险的国度,没有人是绝对安全的,只要你的屁股不干净,随时都有被清算的可能。
既然停不了手,那就把产业做大做强,强到无人敢欺我,强到无人不畏我。
于是汪直利用原始积累建立了自己的船队,再利用船队收购更多的货物销往更多的地区,安南、暹罗、西洋诸国都是他的客户,他的财富也和嘣爆米花一样没道理地增加。
但汪直并不满足,他依然在探寻着新的致富之路,他看不起那些赚了点钱就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土鳖同行,而在那些享受主义暴发户眼里,汪直是个不懂生活不可理喻的怪胎,也许身体有病,也许思想有病,很多影射汪直的流言开始在走私外贸这个行当中流传。
我们总是在意别人的言论,不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追求自己想爱的人,害怕淹没在飞短流长之中。其实没有人真的在乎你在想什么,不要过高估量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地位。被别人议论甚至误解都没啥,谁人不被别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你生活在别人的眼神里,就迷失在自己的心路上。
汪直便没有在流言面前迷失,不仅没迷失,而且目标越来越明确。
俗话说肺活量有多大,跑的路就有多远。心有多混蛮,见识就有多远。
孜孜不倦的探寻终于让汪直找到了远比以前积累财富更为迅猛的方法——走私军火。
其实很多走私界的前辈都在汪直之前接触过军火,但之所以没有选择这条道理实在是因为在当时除汪直外没人认为这是个发财的机会。
因为在对外贸易中,中国的生丝瓷器等是抢手货,南洋西洋各国都纷纷抢购,来到中国做生意的葡萄牙人,他们没有钱,只有火枪洋炮,于是他们提出拿军火换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