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是他目前积累原始资本的最优解!
什么妖魔鬼怪,也挡不住他搞钱的雄心壮志!
每个穿越者心中都有一个造枪梦,薛猛也不例外。
只要条件允许,以他对枪支的了解程度,手搓一把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在这个科技落后的封建社会,想要达到造枪支弹药的条件,绝非一日之功。
眼下还是得从弓箭着手。
先前的桑木反曲弓和鸭毛箭,威力有限,顶多只能射杀一些野兔野鸡这类小型猎物。
而薛猛在见过马鹿那种大家伙的脚印之后,对这些小卡拉米已经失去了兴趣!
目光瞥向天上飞过的雁群。
“多漂亮的雁翎啊!”
薛猛咧嘴一笑,大雁生死难料。
鸭毛羽片窄而短,韧性差,不耐用不说,而且抗风能力弱。
相比之下,雁翎纤维密度高,羽片坚韧且有弹性。
若是用雁翎制作成箭羽,可以增强箭的抗风性和稳定性,射程也更远,捕猎马鹿也就多了几分胜算!
“嫂子,晚上咱们又有肉吃了!”
一进门,薛猛扬了扬手里的大雁,嘴里喊道。
正在洗碗的林雅娴闻言扭头,看见薛猛拎着大雁进门,顿时美眸惊颤。
出门时,薛猛手里拎着半只烟熏兔子。
回家时,手里的兔子就变成了一只嘴里含着箭杆,滴着血的鸿雁。
而是还是开口雁!
林雅娴虽然不懂射箭,但也知道射中开口雁意味着什么。
“叔叔,你……真会打猎?”
薛猛先前进山打到兔子和野鸡。
现在又射中大雁。
林雅娴感觉自己好像在做梦一样。
想起薛猛先前说过,他要打猎养她!
本以为这个小叔子只是嘴上说说罢了,没想到他来真的?
难不成,昨晚成了男人后,他转性了?
可他啥时候学会打猎的?
山上那么危险,还有吃人的妖怪,要是遇上了可怎么得了!
高兴之余,林雅娴又担忧起来:“长根儿,山里危险,就算你真会打猎了,也还是少进山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