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宋大芬仗着她哥哥的势,养成了一副泼妇的性子,在村子里也是一霸。
村民背地里都管她叫“母大虫”。
卯时正是山中猎物活动最频繁的时候。
薛猛不想耽误最佳狩猎时机,选择无视宋大芬,兀自向前走去。
见薛猛真要进山,先前还在哄笑的妇人们顿时变了脸色,连忙上前劝说薛猛。
“长根,山里危险,别去!”
“对呀,会出人命的!”
妇人们平时虽然嘴巴碎了点,但大家乡里乡亲的,并不希望薛猛真的出事。
唯独宋大芬,唯恐薛猛不去,一个劲拱火:“让他去!让他去找死!”
“说大话也不怕别人笑掉大牙!谁不知道他薛猛是村里出了名的窝囊废,要不是靠她嫂子接济,早就饿死八百回了!”
“我看他和他嫂子,八成有一腿儿!”
“大芬,你这话说得太过了!”
连妇人们都觉得宋大芬这话说得太过分,好端端的扯上人家叔嫂了。
宋大芬凶神恶煞瞪了众人一眼,粗声喝骂:“管你们屁事!干你们的活去!”
“鱼虾捞上来,每家分我一半,要是少了斤两,我让我哥打死你们!”
说完,宋大芬一屁股坐在桥边的青石上,磕起了瓜子。
其他妇人迫于宋大龙的**威,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宋大龙和李庄大户李员外的公子是拜把子兄弟,手下养着一群泼皮闲汉。
平日欺压乡里,吃拿卡要,连村长都拿他们没辙。
眼看薛猛的身影消失在卧虎山中,年幼的徐瑾儿,眼神中流露出一抹担忧。
“薛大哥真的进山了,太危险了,我得回去告诉爹爹!”
……
薛猛并没有往深山里走,而是找了个靠近水源的灌木丛,打算在这里打埋伏。
此时正值初夏清晨,卧虎山中晨雾弥漫,空气清新。
花草野果在露水的滋润下显得格外鲜嫩多汁,正是食草动物出来觅食饮水的时间,最适合打埋伏。
薛猛深吸一口气,舒展了一下腰肢。
然后在鞋面上抹了少许稀泥,又抓了把青草揉碎,将汁水涂抹在领口和腋下,又用树枝藤蔓编了个头环戴在头上。
紧接着就躲藏在灌木丛后面,静静等候猎物出现。
野生动物的嗅觉和听觉都极其灵敏,警惕性很高。
薛猛这么做是为了掩盖住自己身上人类的气味,让自己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大自然里。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对岸的草丛动了一下。
薛猛不动声色,开弓搭箭,眼神像雄鹰般犀利。
此情此景,不禁让他想起在野战军服役的那段难忘岁月。
当初他为了狙击一个毒枭,在热带雨林里潜伏了数天之久。
这期间,无论是蚊虫叮咬,还是毒蛇从他大腿上爬过,他都恍若入定,纹丝不动。
过了一会儿,一只野兔从草丛中窜出,来到溪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