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宿最先吃的是盐水毛豆。
刚出锅的毛豆散发着淡淡的豆香,剥开豆荚,就能看到碧绿饱满的豆粒,吃着咸香回甘。
这黄豆不止个头大,味道也好!
朱宿正惊叹,就见之前那妇人拿着一碗煮毛豆道:“豆荚外面那一层皮也能吃!”
说完,她拿了个豆荚咬在嘴里,再往外一拔,豆荚外面的那层皮和里面的豆粒,就都留在了嘴里,只留下硬硬的,不能吃的部位被扔掉。
朱宿的徒子徒孙都觉得那妇人的吃法不雅观,朱宿却学着对方吃起来。
妇人又道:“这豆子非常美味,至于别的粮食,那红薯是甜的,能生吃,那玉米也好吃……”
朱宿一边听妇人介绍,一边品尝。
玉米很是软糯,吃着管饱,土豆没什么味道,但非常适合没牙的老人吃。
最让朱宿惊艳的,还是红薯。
那妇人说得没错,这红薯是甜的!
朱宿如今胃口很小,但这红薯,还是忍不住多吃了几口,连连称赞。
那妇人见状笑起来,又道:“过会儿我们要挖红薯,你们要不要来看看?这红薯亩产千斤,可是顶好的粮食!”
朱宿闻言,想也不想就道:“我们要看!”
他就是为着那亩产千斤的粮食来的,今日一定要好好看看!
两千斤朱宿既然来了,便留下吧!
这个村子里的百姓,原先都是佃农,他们耕种的土地,以前属于代郡的某个豪强。
这些土地本就是良田,佃农在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后,还伺候得格外精心,地里的庄稼,也就长得非常好。
如今,终于到了丰收的日子。
“我们的红薯,有些是后面开垦土地扦插种植的,现在还没到收获的时候,但这块地是最先种下的,已经能挖了……”最先跟朱宿说话的妇人带着朱宿来到自家地旁,拿了一把小锄头,便蹲下身开始挖。
他们拥有的农具很少,又怕挖坏红薯,便一点点小心挖掘。
这些红薯品种同样优良,个头极大,还长得密密麻麻。
这妇人没一会儿,就挖了满满一箩筐。
才这么一小块地方,竟然挖出了这么多红薯!
朱宿浑身颤抖,立刻让人将他放在马车上的农具取来——他要亲自挖!
他游历大齐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产量如此之高的粮食!
朱宿都要亲自动手,他那些徒子徒孙自然不能干看着,也纷纷拿了农具帮忙。
朱宿看重农事,不仅亲自耕种,还随身携带农具。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他的徒子徒孙为了博得他的好感,也都随身携带农具,甚至还能似模似样地干农活。
见一帮人在自家地里飞快地挖红薯,那妇人有些惊疑不定:“这是我家的粮食。”
“这是你家的粮食,我们就是帮着挖。”朱宿的一个学生笑着开口,递给那妇人一串铜钱,“你在旁边歇一歇,这地我们来挖。”
妇人担忧地看着这群人,唯恐这些书生干活不利落,挖坏了她家红薯。
然而,这些书生活儿干得十分利落,很快就将红薯一个个挖出。